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3727期)。
1、“漳平市双洋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漳平市双洋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玲莉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本辖区乡村振兴提供相关服务
住所
福建省漳平市双洋镇城内村交通巷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881MB1U76872J
2、“漳平市永福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漳平市永福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姜腾溟
为本辖区乡村振兴提供相关服务。
漳平市永福镇人民路1号
12350881MB1U76880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