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3544期)。
1、“漳平市拱桥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漳平市拱桥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余昕
开办资金
1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本辖区乡村振兴提供相关服务。
住所
福建省漳平市拱桥镇育才路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881MB1U76768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