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领登记公告
连城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3月31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450095期)。

1、“连城县新泉国有林场”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连城县新泉国有林场

法定代表人

沈家达

开办资金

1.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管理国有林场,促进林业发展。森林资源培育 自育林木及林副产品经营 护林防火 林木新技术推广

住所

连城县新泉镇新泉村张田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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