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70798期)。
1、“连城县莲峰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连城县莲峰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黄香文
开办资金
0.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及其他社会公共事务。
住所
连城县莲峰镇大桥下路4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825MB1F79981R
2、“连城县四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连城县四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曾钦荣
负责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推进乡村振兴重大政策、重大行动和重要工作落实,协调解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连城县四堡镇雾阁村雾阁街118号
12350825MB1H416354
3、“连城县姑田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连城县姑田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江晖
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推进乡村振兴重大政策、重大行动和重要工作落实,协调解决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连城县姑田镇新街148号
12350825MB1J66113M
4、“连城县苏区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连城县苏区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童毅男
50万元
做好县对接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央企及省有关单位对口支援工作,推动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 负责对接落实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及中央国家机关、央企及省有关单位对口支援工作,争取国家和省在基础设施、民生事业、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大的项目支持和资金倾斜,推动《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等政策的落实。推进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工作。
连城县莲峰镇莲花花园2号楼2层
12350825MB1M67805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