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16922期)。
1、“上杭县湖洋镇财政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上杭县湖洋镇财政所
法定代表人
邱燕明
开办资金
1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政府颁布的财政政策和惠农政策。 业务范围:承担乡镇财务收支计划、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调整、资金收支管理、财务核算与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各类财政资金的监管及兑付;负责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住所
上杭县湖洋镇湖洋村文馆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823MB15747195
2、“中共上杭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公告事项:
中共上杭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刘昌发
110.05万元
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党史地方志工作。制订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组织编写中共上杭县党史、县本级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及地情丛书。
上杭县北大路12号
12350823MB1960492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