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9457期)。
1、“龙岩市永定区峰市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龙岩市永定区峰市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苏志伟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乡村振兴服务工作。
住所
龙岩市永定区峰市镇峰市路一巷6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822MB1T17783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