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永定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2年11月09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17424期)。

1、“龙岩市永定区岐岭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龙岩市永定区岐岭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林丽梅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乡村振兴服务工作

住所

龙岩市永定区岐岭镇福三北路10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822MB1P89599X

 

2、“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赖凯仁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镇乡村振兴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住所

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抚民北路3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822MB1Q09342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