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48753期)。
1、“长汀县劳动维权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长汀县劳动维权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黄俊齐
开办资金
2.8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受主管部门委托,行使劳动维权权力,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联动处理维权案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住所
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梅林路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821MB0979634D
2、“长汀县南山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长汀县南山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卢海英
100000万元
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振兴重大政策、重大行动和重要工作落实;负责扶贫开发、招商引资、项目开发、企业服务等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南山镇南山村南山2路46号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办公室
12350821MB1T68142Y
3、“长汀县三洲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长汀县三洲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刘燕秀
300万元
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振兴重大政策、重大行动和重要工作落实;负责扶贫开发、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开发、企业服务等公益性事物服务工作。
长汀县三洲镇大路背4号
12350821MB1T21678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