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4653期)。
1、“长汀县四都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长汀县四都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谢杰辉
开办资金
4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行政审批事务性职能,建立受审分离的政务服务模式,做好各项审批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信息公开、督查整改等工作。
住所
长汀县四都镇新街三路4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821MB0850224J
2、“长汀县汀州镇社区建设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长汀县汀州镇社区建设发展中心
曹钊生
5万元
负责扶贫开发、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开发、企业服务等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整治、河道管理、护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等事物性工作;负责社区建设管理事务性、辅助性、服务性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长汀县汀州镇汀江巷10号
12350821MB0970365H
3、“长汀县汀州镇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长汀县汀州镇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上官小林
负责名城旅游景区的保护和开发;名人故居、革命旧址等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和开发等;辖区内文旅社团、文艺创作、群众文化活动演艺及展览等管理服务工作。
12350821MB1R87042Y
4、“长汀县中医院”公告事项:
长汀县中医院
吴东华
100000万元
1.为县域内居民提供中医特色医疗服务 2.开展中医治未病和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3.推广应用占医药适宜技术,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任务 4.传承中医药文化,推广中医药知识
长汀县南屏山南侧山角
12350821MB1R68298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