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50361期)。
1、“龙岩市新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二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龙岩市新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二大队
法定代表人
吕立壮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自然资源、林业领域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新罗区自然资源领域和林业领域执法中、长期工作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新罗区土地、矿产地质、测绘地理信息、城乡规划等自然资源领域和林业领域的行政处罚及行使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四)配合做好上访群众的疏导和劝访工作; (五)负责对乡镇(街道)自然资源领域和林业领域行政执法业务的监督指导; (六)承担新罗区土地、矿产地质、测绘地理信息、城乡规划等自然资源领域和林业领域行政执法资料统计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等相关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中路6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802MB1U94931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