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7083期)。
1、“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谢金星
开办资金
25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本辖区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卫生信息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寄生病的预防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精神卫生服务和心理卫生咨询服务,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残疾人康复指导和康复训练等;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等工作;协助处置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承办政府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本辖区内的基本医疗服务,包括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社区现场应急救护,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转诊服务,康复医疗服务,政府卫生健康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医疗服务等。承担其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管理,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莲南社区星邦路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802MB0964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