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30806期)。
1、“龙岩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新罗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龙岩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新罗大队
法定代表人
林新泉
开办资金
0.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和林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矿产和林业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对镇、街道矿产和林业领域综合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受理对矿产和林业违法行为的信访工作;负责全区矿产、林业领域日常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资料统计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等相关工作;配合上级做好全区矿产、林业领域执法检查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龙岩市新罗区中城街道凤凰路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802MB1P955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