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29421期)。
1、“南平市建阳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叶孝有
开办资金
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配合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承担征收计划制定、产权核实、资金管理和保管房屋征收档案工作。
住所
南平市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784MB1J52969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