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98124期)。
1、“南平市建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张旭东
开办资金
46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引导、督促、规范城市公共秩序,推行多部门联合执法,支持、配合涉及城市管理的各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并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住所
南平市建阳区朱熹大道31-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784MB1A98707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