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12904期)。
1、“南平市建阳区综治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综治中心
法定代表人
卓宏
开办资金
30.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本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调解辖区内跨地区矛盾纠纷;协调指导推广辖区内网络化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医患调解处理;对辖区内综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综治工作(平安单位)考核评价;对“民生110”社会网络化联动单位工作的协调和督查,并反馈处理结果。
住所
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胜利巷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784MB0390790Y
2、“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行政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行政服务中心
邱祖坤
2万元
负责对全镇行政审批办证事项集中受理和办理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
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新华路30号
12350784MB1943238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