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1488期)。
1、“建瓯市公安局文职人员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建瓯市公安局文职人员中心
法定代表人
周林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辅助、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 从事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技术性、辅助性、服务性工作。
住所
建瓯市瑞芝街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783MB1R73572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