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建瓯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4756期)。

1、“建瓯市北苑御焙遗址文物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建瓯市北苑御焙遗址文物所

法定代表人

吴智霖

开办资金

0.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配合、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北苑御焙遗址辖区内的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对北苑御焙遗址辖区内涉及的文物遗址点、历史文化遗迹、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及其他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建设项目,进行依法监管和前期调查、勘探;完成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建瓯市瓯宁路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783MB1R32447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