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0870期)。
1、“建瓯市建文化传承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建瓯市建文化传承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
叶华
开办资金
0.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推动建文化创新发展,协助主管机关承担建文化研究阐发、传承发展、交流传播等技术性、服务性、辅助性工作。
住所
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瓯宁街道瓯宁路68号行政中心6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783MB09459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