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50604期)。
1、“武夷山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夷山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方裕林
开办资金
0.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武夷山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依法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赋予应急管理部门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承担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负责辖区内日常执法检查和一般违法案件查处。
住所
武夷山市五九北路59号(水电大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782MB1Q59112C
2、“武夷学院附属小学”公告事项:
武夷学院附属小学
俞丽华
10000万元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武夷山市茶场新区149号
12350782MB1L74676C
3、“武夷山市新丰街道社区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武夷山市新丰街道社区发展中心
许青兰
0.2万元
主要负责加强乡村经济发展、服务“三农”、服务社区等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的工作。协调解决社区自身建设、设施建设、阵地建设、功能建设等方面实际问题,指导社区开展居民自治工作,协助社区组织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承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日常事务性工作,为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和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
武夷山市兴山路23号
12350782MB1P47639P
4、“武夷山市新丰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武夷山市新丰街道综合执法大队
项波
主要负责依法赋予或委托的综合执法权,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等。同时,整合相关力量,对社会治安、市政管理、“两违”行为、交通秩序、资源保护、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移风易俗等领域开展综合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报相关部门处置;配合专业执法部门开展相关执法工作,建立健全与派驻机构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
12350782MB1P47620T
5、“武夷山市新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武夷山市新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凌波
主要负责党群服务工作,以及行政审批事务性、服务性等工作。承办本街道及市直派驻本街道各单位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提供党务、政务、民生保障等领域的便捷服务;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等方面事务性工作;指导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政策咨询。
12350782MB1P47647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