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71334期)。
1、“政和县古生物化石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政和县古生物化石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相明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古生物化石保护的法律法规; 负责古生物化石保护、发掘、采集、收藏等辅助性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古生物化石基本档案和数据库;负责统筹全县古生物化石赋存的区域的产地和标本保护、调查评价、评审鉴定、咨询评估、科研科普、宣传培训等服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
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为民路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725MB0A994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