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2020期)。
1、“政和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政和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范淯娟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行使安全生产监管和灾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政和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依法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赋予应急管理部门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负责辖区内一般违法案件查处,参与事故调查处理。以政和县应急管理局名义执法。
住所
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胜利街368号执法大队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725MB1R22636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