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0741期)。
1、“政和县版画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政和县版画院
法定代表人
罗小成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对外宣传政和文化艺术,对内服务地方文化建设。是文化人才高地、艺术创新前沿,以“整合文化优质资源,推动艺术健康发展”为目标,积极推进版画艺术行业健康发展。 版画创作、学术研究、艺术普及、公益培训、活动组织。
住所
政和县朝阳路3号文化中心一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725MB1R7139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