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1414期)。
1、“政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直属中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政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直属中队
法定代表人
许绍良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配合大队开展兽医兽药、渔政、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植物检疫、农村宅基地、农村“三资”等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
住所
南平市政和县中元路9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725MB091083X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