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73257期)。
1、“政和县新闻出版广电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政和县新闻出版广电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温翠梅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坚持依法管理和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以及规范新闻出版活动,全面促进我县新闻出版事业的健康发展。 负责新闻出版管理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负责户外广播宣传阵地建设及应急预警系统、村村响运行维护工作,负责高山台广播电视发射传输设备日常管理和安全播出工作。
住所
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中元路1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725MB089578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