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04426期)。
1、“松溪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松溪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许建春
开办资金
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指导监督、县级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监督指导辖区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配合司法机关查处刑事案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解放街12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724MB1M895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