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15284期)。
1、“松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松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龚圣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国有资产管理重大改革方案、县属国有资产营运战略、发展规则,优化国有资本结构,编制县级国有资产授权经营预算草案,向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提出县属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意见;监督管理授权经营公司等工作。
住所
松溪县大街6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724MB1927561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