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99042期)。
1、“光泽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光泽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魏平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县委办安排的有关具体事务性工作。
住所
光泽县文昌路2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723MB1D00581L
2、“光泽县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公告事项:
光泽县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
官燕
熟悉代理项目业务要求,负责代理登记,保管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证件等资料,及时转相关部门办理;跟踪转办本级办理的事项,督促按承诺时限进行办理;负责保管各种资料,定期整理归档。
光泽县文昌路110号
12350723MB1D0163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