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71759期)。
1、“浦城县考古遗址保护与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浦城县考古遗址保护与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
毛灵锋
开办资金
1.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考古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及实施 组织开展重要遗址考古发掘、整理 组织开展考古遗址展示利用、学术研究、宣传教育和交流合作以及其他与考古遗址保护有关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住所
福建省浦城县学府路5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722MB0A989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