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1221期)。
1、“浦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直属中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浦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直属中队
法定代表人
邹冬桂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配合大队开展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
住所
浦城县五一三路47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722MB09797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