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6161期)。
1、“浦城县民兵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浦城县民兵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季彦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看管县民兵装备仓库、县民兵训练基地 组织民兵训练和县人武部机关保障等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住所
浦城县梦笔山路26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722MB093070X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