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21285期)。
1、“浦城县行政复议与应诉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浦城县行政复议与应诉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崇建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行政复议接待咨询 负责接收行政复议案件申请材料 协助主管局办理上述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抄告和执行监督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协助主管局办理以县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或第三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及相关行政应诉案件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浦城县江滨路82号一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722MB1Q4392X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