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10466期)。
1、“浦城县智慧城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浦城县智慧城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林军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浦城县智慧城管系统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等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浦城县五一三路47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722MB1Q78479L
2、“浦城县自然保护地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浦城县自然保护地发展中心
李海明
3万元
承担全县自然保护地的发展规划、保护、管理、宣传等技术性、辅助性、服务性工作
浦城县五一三路488号
12350722MB1Q04218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