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72417期)。
1、“浦城县燃气安全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浦城县燃气安全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柯锴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全县城镇燃气管理和安全等技术性、辅助性、服务性工作
住所
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722MB1M33269D
2、“浦城县建设用地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浦城县建设用地事务中心
欧文武
2万元
承担全县重点项目土地征收、土地征转用报批 批后供地和供后监管等事务性工作 承担开展征迁业务、专项督查检查和技术性工作 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承担全县重点项目用地征迁工作进度的数据收集、统计、审查、审核及上报等事务性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涉及土地征收的相关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浦城县兴浦路256号
12350722MB1M45710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