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3732期)。
1、“南平市延平区赤门学校”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南平市延平区赤门学校
法定代表人
王水旺
开办资金
801.6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面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各项工作,促进基础教育的全面发展,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开展高水平、高质量的九年义务教育,实施“双高普九”的同时进行初中学历教育和相关的社会服务。
住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赤门乡赤门村保福路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702MB1R91471C
2、“南平市延平区巨口学校”公告事项:
南平市延平区巨口学校
叶代华
1055.25万元
全面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各项工作,促进基础教育的全面发展,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开展高水平、高质量的九年义务教育,实施“双高普九”的同时进行小学、初中学历教育和相关的社会服务。
南平市延平区巨口乡府前路5号
12350702MB1R088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