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2552期)。
1、“南平市延平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南平市延平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董智磊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延平区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领域综合执法工作。
住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461号黄金大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702MB09503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