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2219期)。
1、“南平市延平区建筑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南平市延平区消防服务中心、南平市延平区城建档案馆)”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南平市延平区建筑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南平市延平区消防服务中心、南平市延平区城建档案馆)
法定代表人
胡丰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全区建筑行业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审查、工程造价采集与发布、招投标备案、建筑节能与新材料推广应用、消防审验、工程档案管理等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住所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196号1#楼(原市委大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702MB0913547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