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77797期)。
1、“南平市延平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南平市延平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法定代表人
高富玉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全区中小学家长学校及校家社合作机制运作工作;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宣传实践活动、家庭教育咨询、辅导及巡回指导,设计家庭教育纲目和课程等技术性、服务性、辅助性工作。
住所
南平市江滨中路46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702MB08659870
2、“南平市延平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告事项:
南平市延平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林亭亭
1万元
为了进一步抓好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等为民办实事项目,更好地承接市级部门下放的职能。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食品(含保健食品)检验检测和技术仲裁及开展相关的科研和技术服务等事务性、辅助性、服务性工作。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713号
12350702MB08659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