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96210期)。
1、“南平市朱子文化传承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南平市朱子文化传承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文高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参与拟定全市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规划,开展文化传承发展调查研究。承担朱子文化研究阐发、传承发展、交流传播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文化传承发展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点项目的日常服务工作。协助做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落实工作,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和文化传承创新成果向产业化转化。开展与海内外文化传承发展相关机构、专家学者等联系协作;承担全市文化传承发展相关宣传推介工作。承担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涉及文化传承发展相关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南平市建阳区南林核心区南林商务写字楼3号楼E3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700MB0809416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