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19053期)。
1、“南平市医疗保障监测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南平市医疗保障监测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斌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规划、建设和维护全市医疗保障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信息系统;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拟定和考核;承担数据动态监测及预警分析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医疗保障基金征缴稽核、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稽核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督查等辅助性工作;承担药品、医用耗材联合采购的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住所
南平市建阳区朱熹大道1969号新纪建设集团总部办公大楼三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700MB1Q389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