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41630期)。
1、“南平市地方金融监测与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南平市地方金融监测与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轩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南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受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地方金融的统计数据(含金融风险数据)监测分析研究和预警、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金融人才培训和服务、对外宣传和交流等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住所
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广场西路79号2号办公楼6层3单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700MB1K3792XT
2、“南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南平市网格化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南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南平市网格化服务中心)
刘德水
68万元
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辅助性工作;综治信息化(含网格化)平台建设和管理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南平建设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研判、监测等服务性、辅助性工作。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翠屏路2号
12350700MB1K775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