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华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1年03月16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27224期)。

1、“华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华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法定代表人

童跃聪

开办资金

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不动产登记中心内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查等工作;草拟本级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审核把关中心各股室上报、下发的文字材料;负责组织好信息上报与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新闻宣传,组织管理本中心信息采集、信息网络建设。组织不动产登记法制宣传教育;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本机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和归档;承担办公自动化的技术服务及工作人员的系统操作培训等工作。 负责不动产登记的咨询、受理、办理、审查、登簿、打证、收费、发证等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服务;负责全县不动产权利证书的监管。 负责不动产权籍管理;调处不动产登记争议;承担涉及不动产登记信访工作;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负责不动产权籍数据库建设、更新、管理和维护。

住所

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西路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629MB1C83005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