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52844期)。
1、“平和县九峰镇财政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平和县九峰镇财政所
法定代表人
曾祥文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履行编制年度财政资金预算,以及管理乡镇国有资产、集体资产、惠农资金发放和管理等
住所
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九峰镇政府大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628MB1D780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