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13533期)。
1、“平和县县属国有林场”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平和县县属国有林场
法定代表人
黄建华
开办资金
57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林场辖区内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利用;承担辖区内森林生态建设工作;承担林木良种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积极发展特种用途森林资源,参与国家森林资源战略储备。
住所
平和县崎岭乡桂竹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628MB019751XA
2、“平和县畜禽屠宰监管站”公告事项:
平和县畜禽屠宰监管站
张建生
30万元
负责全县畜禽屠宰定点管理具体工作;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平和县小溪镇东大路168号
12350628MB1742962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