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6236期)。
1、“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吴梅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廉洁高效透明规范的便民利企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进驻窗口行政审批、审核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 提供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并组织运作交易服务 考核、监督、管理窗口及其工作人员 指导和监督检查分中心、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住所
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627MB1R7828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