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9606期)。
1、“南靖县综治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南靖县综治中心
法定代表人
庄博雯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致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治理领域现代技术开发 重点地区和问题排查整治 重点人群基础信息库建设 实时动态监测分析预警 重点人群服务管理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网格化服务管理
住所
南靖县山城镇兰陵路1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627MB097477X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