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32865期)。
1、“诏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诏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陈镇林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统一行使涉及城市规划、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负责诏安县乡镇片区联合执法工作的牵头抓总,管理协调各片区综合执法工作。
住所
诏安县南诏镇中兴大道2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624MB1T033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