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诏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1年06月30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45876期)。

1、“诏安县红星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诏安县红星乡财政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诏安县红星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诏安县红星乡财政所)

法定代表人

林惠栋

开办资金

7.2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乡村振兴日常事务性工作。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发展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第三产业提供各项服务。服务农村“三农”工作,为农技、农机、水产、渔业、村镇建设等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协助做好广播电视管理的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协助做好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管理和财政收支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协助做好乡镇政府性债权债务和乡镇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财政票据、财务会计管理。落实各项涉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具体发放,协助做好各项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执行财政政策。承担村级财务代理。协助做好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上级财政部门和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财政工作。

住所

诏安县红星乡许寮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624MB1G69127T

 

2、“诏安县金星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诏安县金星乡财政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诏安县金星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诏安县金星乡财政所)

法定代表人

吴志彬

开办资金

1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乡村振兴日常事务性工作,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发展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和第三产业提供各种服务。服务农村“三农工作”,为农技、农机、水产、渔业、村镇建设等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协助做好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管理和财政收支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协调做好乡镇政府性债务债务和乡镇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财政票据、财务会计管理。落实各项涉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具体发放,协助做好各项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执行财政政策。承担村级财务代理。协助做好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上级财政部门和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财政工作。

住所

诏安县金星乡公子店村金星乡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624MB1G69274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