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45615期)。
1、“诏安县西潭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诏安县西潭镇财政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诏安县西潭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诏安县西潭镇财政所)
法定代表人
戴晓平
开办资金
3.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乡村振兴日常事务性工作。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发展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和第三产业提供各项服务。服务农村“三农”工作,为农技、农机、水产、渔业、村镇建设等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协助做好广播电视管理的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协助做好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管理和财政收支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协助做好乡镇政府性债权债务和乡镇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财政票据、财务会计管理。落实各项涉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具体发放,协助做好各项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执行财经政策。承担村级财务管理。协助做好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上级财政部门和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财政工作。
住所
诏安县西潭镇龟山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624MB1G3109X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