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095524期)。
1、“漳浦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漳浦县政府专职消防队
法定代表人
康俊渊
开办资金
3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执勤战备秩序,保证执勤战备、灭火救援任务顺利完成;协助县公安消防大队做好培训、应急救援、宣传、消防安全网络化等工作;熟练掌握灭火作战技能,定期组织队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业务技能训练和消防演练等工作。
住所
漳浦县绥安镇道周社区石码社11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623MB0299882P
2、“漳浦县文物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漳浦县文物保护中心
林雪铭
20万元
开展文物保护研究,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承担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在宣传、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交流、传承、研究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在历史文化等工作;负责漳浦文庙、黄道周讲学处、蔡新府第、旧县衙等文物保护单位在日常管理肯接待工作;负责募捐集资和资金管理;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绥安镇龙湖路漳浦文庙内
12350623MB0314827H
3、“漳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工作站”公告事项:
漳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工作站
陈永发
2万元
研究提出全县安全发展规划建议; 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应用推广、技术改造、标 准化建设等工作; 参与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 同时”审查; 参与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专家组的有关服务工作; 完成县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 作任务。
漳浦县绥安镇大亭路司法大楼十楼
12350623MB0445712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