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8153期)。
1、“云霄县社会工作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云霄县社会工作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铜松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党中央有关党内法规以及法律法规。承担县委社会工作部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住所
云霄县云陵镇中山路2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622MB0968396X